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决定,将调整山西省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从2007年1月1日0时起,由现行0.50元/分钟调整为不高于0.40元/分钟(含0.40元) ;2008年1月1日0时起由不高于0.40元/分钟调整为不高于0.30元/分钟(含0.30元)。要求各省级电信运营企业在不高于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具体区间通话费方案,上报其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报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备案执行。
这次资费调整是山西电信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举措。原区间资费标准是1996年10月制定的,已经不适应电信市场的实际情况。据统计,山西省本地网营业区间资费的平均单价已由0.50元/分钟降至不到0.43元/分钟,营业区间话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由近20%降至不足11%,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高区间话费的省份之一。较高的区间话费加剧了长途电话与本地区间电话、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城市电话与农村电话、传统业务与新型业务等“四个倒挂”的矛盾,与全国网话调整的发展趋势形成明显差距,不利于山西省农村信息交流,也不利于电信企业的发展。山西管局会同省物价局深入基层对本地网资费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细致调研,召集电信运营企业及部分消费者代表对初步提出的本地网营业区间资费调整方案进行了意见征求和讨论。山西管局对全省基础电信企业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通报了全国本地网营业区间资费调整情况及管理部门的调研情况,指出了电信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分析了区间资费对移动业务与固话业务在农村竞争格局产生的影响,强调了资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论证协调,电信企业纷纷表示,会更多地考虑群众利益和社会责任,克服各种问题和困难,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做好资费调整工作。
山西管局和省物价局要求各电信企业:要积极做好清理局数据等基础性准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明码标价,通过多种途径让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调整政策,保证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要以资费调整为契机,建立健全号段调整、用户变更、电信服务等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山西通信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邮电报 |